日前,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刚玻璃”)发布公告称,公司于3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0]9号(以下简称“事先通知书”)。
该《事先通知书》指出,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金刚玻璃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经调查完毕,经调查金刚玻璃涉嫌存在三项违法行为:(一)金刚玻璃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及营业利润,2015年半年报、2015年年报、2016年半年报、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和2017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二)金刚玻璃在2015年至2016年期间虚增货币资金,2015年年报、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三)金刚玻璃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2016年年报、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和2018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对此,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拟对金刚玻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庄大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和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林仰先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和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林文卿、林臻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罗伟广、苏佩玉、范波、罗嘉贤、杨时青、蔡祥、卢侠巍、陈小卫、郑鸿生、张坚华、安吉申、何清、肖华、林顺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林伟锋、支毅、庄毓新、梁艳媚、肖蔚红、陈伟英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据了解,金刚玻璃是一家特种玻璃生产公司,公司产品主要分为安防玻璃和光伏建筑组件两大类,主要应用于大型公共建筑设施,部分产品应用于特种车辆、船舶、轨道交通行业。安全防范类玻璃主要为防火玻璃和防爆玻璃。光伏建筑组件主要为双玻璃光伏建筑组件。公司是国内玻璃深加工行业的龙头企业,为我国从事高科技特种玻璃产品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2月28日,金刚玻璃曾发布2019年度业绩快报,快报显示,金刚玻璃在2019年的营业收入与利润均出现大幅下降。2019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2,769,304.55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6.93%;实现营业利润-108,978,542.01元,比去年同期减少703.65%;利润总额-110,065,465.66元,比去年同期减少676.29%;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473,880.93元,比去年同期减少901.95%。
对此,金刚玻璃解释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应收账款、坏账和资产进行调整,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和资产减值准备,营业收入总额下降;受国内外市场行情及部分工程项目影响,公司整体毛利率大幅下降,利润减少。
金刚玻璃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