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协鑫能科(002015.SZ)公告称,2019年预计实现净利润5亿元-6.5亿元,与上年同期公告的537.87万元净利润相比增长91.96倍-119.85倍。
公司称,预计数与上年同期公告数对比,同向上升,主要系公司于2019年5月实施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资产交割,协鑫智慧能源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原纺织资产已全部置出,公司主营业务已变更为专注于清洁能源项目的开发、投资和运营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综合能源服务,盈利能力得到显著提高,本报告期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
协鑫能科进一步指出,预计数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后的上年同期数相比,同向上升,主要系协鑫智慧能源的装机规模及运营电厂利润同比均有所上升,提升了公司整体经营业绩。
协鑫能科称,因公司于2019年5月实施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资产交割,协鑫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智慧能源”)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公司对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重述,重述后的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183.62万元。
同一天,协鑫能科宣布不再收购青海华扬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华扬新能源”)。
2019年5月,协鑫能科实施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资产交割,协鑫智慧能源成为公司持股90%的控股子公司,而苏州电力投资则是协鑫智慧能源的全资子公司。
2017年12月,苏州电力投资基于当时风电政策与北京华扬、霍尔果斯华扬晟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华扬的全资子公司暨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霍尔果斯华扬”)及上海懿晟(融资/担保/建设管理方)签署《青海华扬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预收购协议》及《借款协议》。2018年6月,苏州电力投资与北京华扬、霍尔果斯华扬及上海懿晟签署《青海华扬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预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上述协议约定苏州电力投资拟收购北京华扬与霍尔果斯华扬合计持有的青海华扬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华扬新能源”)100%股权;同时,北京华扬、青海华扬新能源向苏州电力投资借款不超过3.56亿元,用于实缴乌兰县华扬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青海华扬新能源的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华扬青海乌兰200MW风电项目)的出资。
2019年4月23日,霍尔果斯华扬将其持有的青海华扬新能源全部股权转让给北京华扬。霍尔果斯华扬在《预收购协议》及《借款协议》下的所有权利义务由北京华扬承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电力投资已累计出借金额人民币24,634万元。
协鑫能科称,近日,苏州电力投资与北京华扬及上海懿晟签署《关于终止收购青海华扬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之协议》,约定苏州电力投资不再受让标的股权,并解除《预收购协议》中与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直接相关的约定。各方应本着诚信互惠、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好善后事宜。
《预收购协议》项下,苏州电力投资累计将人民币24,634万元出借给北京华扬。北京华扬承诺《终止协议》签署后30日内归还上述借款的60%,余款在《终止协议》签署后3个月内清偿完毕。北京华扬及上海懿晟保证苏州电力投资不会因为目标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合规性等事宜被第三方追责或索赔,上述责任仍由北京华扬及上海懿晟承担。
该公司进一步指出,公司完成重组上市后,重新评估自身资源及外部环境,对风电项目开发策略进行调整,进一步优化区域选择,决定终止本次预收购。本次《预收购协议》的终止不影响公司其他风电项目的开发、建设。《预收购协议》签署后,双方未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无需对相关事项的终止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终止《预收购协议》后,公司将可收回全部借款,公司现金流状况将进一步得到优化,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