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为国家电投的间接附属公司,而国家电投为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并拥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6.04%。故根据上市规则定义,承包商为公司的关联人士。根据工程总承包合同,雇主应向承包商支付的总代价合计为人民币5.73亿元(约相等于6.51亿港元)。
- 中国电力改革何去何从?
0评论2020-04-16
- 500MW!第一批光伏平价上网试点项目并网
0评论2020-01-14
- 大动作!大唐「弃火从核」?
0评论2019-12-20
- 火电破产时代来临? 大唐发电「弃火从核」
0评论2019-12-19
- 中国电力行业痛失“巨星”损失巨大!
0评论2019-12-10
- 电网行业首次覆盖报告:电网转型势在必行,小电网机遇来临
0评论2019-11-27
- 中国电力芜湖发电聚焦"煤"问题 降本2000万
0评论2019-11-26
- 中国电建:4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3.99%
0评论2019-11-23
- 近百家电力企业入围;2019年中国电力电气行业“十大铁附件品牌”评选名单
0评论2019-11-20
- 全国电力市场前10月长期交易电量为16967亿千瓦时
0评论2019-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