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厦门信达发布公告称,2017年10月10日,公司在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三安电子1.39%股权,首次转让底价261,256,948.88元,至挂牌公告期满,交易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首次挂牌交易未能成交。根据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公司以评估价值的90%作为转让底价(即235,131,253.99元)继续在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三安电子1.39%股权。至挂牌公告期满,根据厦门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结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集团”)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唯一意向受让方,三安集团已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缴交保证金人民币235,256,103.99元。
根据公告显示,厦门信达与三安集团签订《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1.39%股权转让协议书》,以 235,131,253.99 元转让三安电子1.39%股权。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三安电子股权。
厦门信达表示,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本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约为21,188.94万元(利润总额未考虑所得税影响,所得税影响数需根据公司全年经营情况确定,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