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芯通科技发布公告称,为了配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需要,经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在公告中,芯通科技表示,公司已在9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不过,芯通科技也补充道,该议案还需提交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然而,时隔数十日之后,关于上述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结果出炉。根据芯通科技在10月17日披露的公告显示,公司在10月13日召开了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果显示,出席会议的股东经过综合讨论,未就上述议案达成一致意见,公司股东大会否决了上述议案。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董事会成员一般是公司内部的成员,股东会代表的是股东。“有时候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利益诉求不同,董事会是希望从公司角度或者是大股东角度出发的,股东层面就是各有各的利益出发点。利益诉求不同可能就会出现这种情况。”但也认为,这种情况也不多,一般利益双方均会在私下就提前沟通好,内部可能就会达成一些妥协。
谈及芯通科技的这种情况时,这名业内人士表示,摘牌的真正原因是什么这时就要打一个问号了。如果摘牌是为了IPO,那么所有股东应该是都会同意的,如果摘牌的原因是公司业绩下滑等其他的因素,公司摘牌之后,小股东退出就会有些困难,所以才提出反对意见,说明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利益诉求还没有达成一致。
据了解,芯通科技2016年7月在新三板挂牌,主要从事移动通信射频单元及拉远系统和下一代有线电视光缆/电缆传输设备、医疗射频功放、智能制造管理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和服务。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半年报显示,公司实现的归属净利润同比由盈转亏,亏损约389.08万元,相较于去年同期盈利约287.72万元,同比下滑幅度达到239.59%。
不仅如此,芯通科技目前还面临官司缠身的境况。根据9月29日,芯通科技发布的关于涉及诉讼的补发公告显示,9月8日,公司收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应诉通知书》和原告四川煤矿基本建设工程公司起诉公司的《民事起诉状》。四川煤矿基本建设工程公司要求芯通科技支付原告工程款(含部分到期质保金)约2.43亿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