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集团在公告中披露,国家发改委对公司2016年应邀参加“西北氯碱联合体”会议,涉嫌参与聚氯乙烯(PVC)价格垄断进行调查。
国家发改委最终认定:天原集团在2016年销售聚氯乙烯树脂(PVC)过程中,涉嫌存在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国家发改委对天原集团作出以下处理:责令天原集团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同时处以公司2016年度PVC产品相关市场销售额16.01亿元百分之一的罚款,共计1601.81万元。
资料显示,2017年上半年,天原集团实现营收59.2亿元,实现净利润2621万元。此次1601.81万元罚款占公司今年上半年净利的61%。
天原集团证券部人士表示:“公司也只是‘受邀’参会而已。在参会过程中参与过商讨价格,被认定价格垄断,没办法。”
天原集团表示,目前公司只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于收到正式处罚书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罚款拟影响的会计期间也存在不确定性。
据了解,此次天原集团受罚与参加“西北氯碱联合体”会议不无关系,一起受到处罚的还有英力特和多家其他的上市公司。
业内人士介绍,“西北氯碱联合体”由行业内多家公司于2015年年初自发组织形成,鉴于氯碱企业大多数分布在西北部,早期参会企业集中在内蒙、宁夏、新疆、陕西等西北地区,会议也由此得名。后来,山西、山东、河南、甚至四川等地区的部分PVC企业也参与进来,行业影响甚广。
长期研究氯碱行业的分析师表示,“联合体成立之初主要还是为了自救”。他称2011年到2015年,整个PVC行业持续震荡下行,亏损严重。2015年达到了历史最低点,行业内的企业为应对当时的市场环境,均有意愿坐下来商量应对措施。
据悉,该会议由业内企业轮流组织,原定每月一次,后来不定期召开,也会通过微信群进行联络交流。早期主要议程是成员企业就自身产销及经营等情况做报告,并探讨当前市场现状及短期行情走势。为应对行业低迷,参会企业在多次会议中达成一致,对PVC实行保价、提价等相关措施。
发改委调查意见显示,通过微信等电子通讯方式,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讨论商品价格信息并最终达成统一涨价的一致意见,属于与具有竞争关系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
无论是基于怎样的出发点,“西北氯碱联合体”参与者制定的价格联盟已构成价格垄断。
业内人士分析称,“上述公司与相关氯碱企业等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并实施的价格垄断协议,严重排除、限制了PVC产品的市场竞争,损害了下游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不过,有业内人士表示,天原集团并非主要参与者和发起者,参与次数较少,而其他一些企业去年已被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天原集团创建于1944年,是中国最早的氯碱化工企业之一,主要产品为聚氯乙烯、烧碱等基础化工产品。据了解,天原集团自上市以来,受到行业产能过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面临巨大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