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欧盟委员会向高通发出了“异议声明”(statements of objections),指控高通利用其在手机芯片市场的主导地位打压竞争对手。欧盟称,从2009年至2011年,高通以低于成本价销售部分型号的芯片组,以打压竞争对手Icera,后者已被Nvidia收购。
作为持续调查的一部分,欧盟要求高通提供更多的相关信息。但高通上个月对欧盟的该要求提起上诉,请求“综合法院”驳回欧盟的要求。
高通表示,收集欧盟所要求的数据至少要带来300万欧元的成本,以及50名员工和16位外部顾问上千小时的工作时间。高通称:“公司财务部门的核心人员必须要放弃日常工作,去翻阅至少120箱保存在一个较远仓库内的文件。”
今日,欧盟“综合法院”院长马克·杰格(Marc Jaeger)在判决书中称,高通不得再拒绝回答欧盟的问题,因为该公司并未证明,欧盟的要求将导致其业务或财务处于危险之中。
对于该裁决,高通可以继续上诉,否则就必须向欧盟提供相关信息。早在2010年6月,英国手机芯片厂商Icera就曾向欧盟投诉高通,称高通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2011年,Icera被Nvidia收购。
2015年7月,欧盟正式启动两项针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以评估高通是否滥用其市场主导地位强迫消费者使用其芯片。欧盟委员会称,第一项调查内容是核实高通是否向客户提供了财务激励,以确保客户使用高通的独家基带芯片。第二项调查是评估高通是否参与了“掠夺性定价”,将价格设定在成本以下,以迫使竞争对手退出市场。
2015年12月,欧盟正式指控高通利用其在手机芯片市场的主导地位打压竞争对手。欧盟委员会称:“从2011年起,高通向一家主要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厂商支付了大量资金,旨在确保该厂商独家使用高通的芯片组。”此外,从2009年至2011年,高通还以低于成本价销售部分型号的芯片组,以打压竞争对手Icera。
另外,欧盟上月底还表示,已暂停审查高通收购恩智浦半导体公司(NXP Semiconductors)交易,原因是两家公司未能提供相关信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