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5月初,荀建华已辞去了亿晶光电董事长和总经理一职。这一刻,距荀建华通过“借壳”将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带进资本市场已过去近7年。从当年信心满满的业绩承诺未实现,到如今转让大部分股权,亿晶光电的遭遇,也折射了光伏行业2010年后的生态。
曾多次业绩承诺未达标
据公司官网显示,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常州亿晶)创建于2003年,为亿晶光电全资子公司,也承担了亿晶光电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
2009年底,常州亿晶“借壳”果蔬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企业——海通集团,谋求A股上市而名声大噪。当时身为常州亿晶实际控制人的荀建华由此成为了海通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海通集团当时的公告,亿晶光电近28亿元光伏资产将以资产置换与定向增发相结合的方式,注入上市公司。
海通集团以截至2009年9月30日拥有的除慈溪民生村镇银行600万股股权之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估值约6.98亿元)与亿晶光电股东持有的亿晶光电100%股权(估值约28.24亿元)中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对于置入资产超过置出资产价值部分(约21.26亿元),海通集团向亿晶光电股东定向发行股份进行购买。
直到2011年底,这桩借壳交易实施完毕,亿晶光电成功上市。2011年12月30日,海通集团正式更名为亿晶光电。
值得注意的是,当时,荀建华等人对亿晶光电2010年至2013年的业绩做出了高额承诺,承诺依次预测净利润为3.04亿元、3.49亿元、3.67亿元和3.39亿元。如不能完成上述业绩承诺,荀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协议规定,以其持有的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然而,除了2010年外,其余数年的业绩承诺均未能实现。根据亿晶光电历年年报,2010年,亿晶光电实现净利润7.47亿元,超额完成目标。但之后光伏行业行情转弱,2011年亿晶光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亿元未达承诺,2012年更是亏损6.89亿元,2013扭亏实现盈利0.69亿元,但仍未实现承诺。
出乎预料的经营状况使得亿晶光电于2013年4月重新变更利润补偿方式,其中包括以股份质押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无偿转送股份;延长股份锁定期以及不参与利润分配。
亿晶光电2017年4月7日发布公告称,4月5日,公司已收到荀建华支付的补偿专款共计6.95亿元,荀建华已全额支付了利润补偿款项,其已切实履行利润补偿承诺、对公司的利润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而这笔补偿专款就来自于勤诚达投资,根据今年1月荀建华与勤诚达投资的《股权转让协议》,勤诚达投资在支付标的股份的转让款时,将其中的6.95亿元专项用于荀建华对亿晶光电的利润补偿。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出售股权之前,荀建华曾大规模减持。2016年11月8日,荀建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了1995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9%,占公司总股本的1.70%,套现1.48亿元;2016年11月15日,荀建华又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了150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03%,占公司总股本的1.28%,套现1.16亿元。据亿晶光电2017年4月29日发布的第一季度报告,荀建华所持股占公司总股本30.36%。
另外,荀建华已于5月9日辞去了亿晶光电董事长和总经理一职。另外,在荀建华辞职之后,亿晶光电的董事吴立忠、独立董事孙荣贵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监事安全长也提出辞职。
光伏行业大环境不佳
除了2011~2013年未达到业绩承诺,亿晶光电身处的光伏行业,在今年一季度的表现也不那么出彩。
亿晶光电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第一季度净利润为93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跌了89.96%。而作为国内光伏行业的巨头,英利2017年第一季度净亏损1.844亿元。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告诉记者:“光伏行业成本降低很快,但现在中国电力大过剩,光伏行业本身的问题是它设备过剩,而且下游离市场太远,导致它利用小时低,这就导致整个行当比较差。”
根据wind数据,A股市场上,光伏设备企业共有18家,主要包括中利集团、隆基股份、协鑫集成、东方日升、太阳能等。其中,6家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净利润呈亏损状态,*ST海润亏损2.84亿元,中利集团净利润亏损2.51亿元。不过,去年光伏行业的“黑马”隆基股份,在2017年第一季度依然实现4.4亿元净利润,同比增长65.2%。
林伯强表示:“对于这些做设备的企业来说,现在关键就是市场在哪里,卖给谁?这是他们最大的问题。”
孙公司正身陷仲裁案
除了被立案调查,亿晶光电的全资孙公司目前正身陷一起仲裁案件。
2017年4月15日,亿晶光电发布的《关于全资孙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称,2016年11月,其全资孙公司亿晶光电能源有限公司与四川瑞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就杭锦后旗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拖欠承包款1.25亿元发起仲裁。但是,2017年1月11日,被申请人之一提出了仲裁反请求,称亿晶能源和瑞意公司存在工期严重迟延、项目发电量严重不达标等问题,请求赔偿费用共计近3亿元。目前该仲裁案尚处于举证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亿晶光电并未在第一期股份转让前告知勤诚达,对此,亿晶光电发布澄清公告,称上市公司并非荀建华与勤诚达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主体,无义务向勤诚达单独披露诉讼仲裁事项,是否披露与交易双方的商业判断没有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