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202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
1、合理安排新增建设规模。确定2020年全省风电、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不超过400万千瓦。其中,风电新增建设规模不超过50万千瓦,其余为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
2、有序推进风电项目建设。湖北省需要国家财政补贴的风电项目(含分散式)规模已超过国家《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下达湖北省的2020年500万千瓦并网目标,按照《通知》要求,2020年湖北省不再新安排需要国家财政补贴的风电项目(含分散式)计划。在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等各项建设条件的基础上,积极推进2020年无补贴平价上网风电项目建设。
3、申报范围:已并网或在核准有效期内需要国家财政补贴的风电项目自愿转为平价上网的项目;拟新建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分散式风电项目;拟新建风光互补、风光储一体化等多能互补平价项目;拟新建其它平价上网风电项目。
4、申报条件:续建平价上网项目可不再进行风能资源评价(第1类项目除外);项目必须在2020年底前能够核准且开工建设。
5、第1、2.、3类项目直接列入2020年无补贴平价上网风电项目建设计划,第4类项目如果申报的规模超过年度新增建设规模,将采取竞争方式配置。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