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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印发《省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

2020-03-07 09:010

 1月23日,财政部 下发的《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配额制下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
 
即2021年之后,要实行强制绿证政策!那谁将是绿证的购买者?这就要依靠“配额制”的实行!
 
有“配额制”的严格实施做基础,绿证才卖的出去!
 
近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省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为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编制本地区方案提供参考。
 
根据大纲,各省要按照国家明确的消纳责任权重,对行政区域内承担消纳责任的各市场主体,明确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并按责任权重进行考核,对未完成的市场主体进行督促落实,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实现消纳责任权重主要履行方式包括三种:
 
1)购买或自发自用可再生能源电力
 
2)购买其他市场主体超额完成的消纳量
 
3)绿色电力证书为补充履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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