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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将“放活”电价!

2020-01-10 10:280
 
最近,国家发革委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18条举措,要求抓紧签订2020年电力中长期合同,推广应用电力中长期合同示范文本,努力实现电力中长期合同高比例签约,加快形成灵活浮动的市场价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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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通知》还明确规定,未签订合同市场主体风险自担,未签合同市场主体不享有电力现货交易权利,激励高比例签约市场主体,加快推进跨省跨区优先发电计划放开,鼓励大水电、大核电、高效清洁煤电等跨省跨区优先发电电源与受电省签订5年或10年以上的长期合同。
 
  今日智库认为,此次《通知》,是继去年发改委发布《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取消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实行燃煤发电“基准价+上下浮动”市场化价格机制之后的又一重大举措。如果说“基准价+上下浮动”价格机制是促进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基本路径,那么签订电力中长期合同则是保障电力市场化交易路径平稳高效运营的制度保障。正如近年来,运行日趋成熟的煤电长协合同一样,极大缓解了煤电长期“顶牛”的困局。
 
  我们不妨将“煤电长协合同的运行情况”迁移到“电力长协合同的签订”中来,就不难发现,发改委大力推进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一方面在“放开”电价的同时,另一方面也在为后续企业等一般工商业用电创造更多的市场化降价空间。
  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这将有利于建立起以终端用户需求为导向的自下(游)而上(游)的价格调整机制,“放活”电力市场,加快电力的商品属性和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进而实现行业上下游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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