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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死事故后,停工3年的丰城电厂正式移出停建名单: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

2019-12-14 08:080
 
赣能股份近日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获悉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联合下文《关于将赣能丰城三期扩建项目移出江西省2017年煤电停建项目名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868号),通知同意将赣能丰电三期扩建2×100万千瓦项目移出江西省2017年煤电停建项目名单。
 
根据通知要求,公司丰电三期扩建项目移出停建名单后,公司将根据江西省政府有关部门指导要求,严格履行“11·24”事故调查报告整改措施,确保复建前现场安全隐患全部消除、工程质量完好,并组织专项评估,取得准许开工的合法性文件。
 
江西丰城电厂三期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由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建设的江西省电力建设重点工程,建设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中间再热、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受“11·24”特大安全事故影响,该项目于2016年11月24日停工。2017年9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印发2017年分省煤电停建和缓建项目名单》(发改能源【2017】1727号),项目被列入停建名单。
 
项目停建期间,公司深刻吸取“11·24”事故教训,逐条制定落实整改方案,全力推进项目各项复工工作。公司对照2016年5月《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取齐项目开工必要支持性文件,并积极开展施工现场保护性措施工作。

江西丰城电厂“11·24”事故回顾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这是我们工地人每时每刻都应该牢记于心的一句话。今天和大家一起回顾下这起事故,希望能有更多警示!
 
江西丰城电厂“11·24”致73死事故
 
 
2016年11月24日,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造成7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197.2万元。
 
 
 
事故后续追责
 
 
2017年9月15日,经国务院调查组公布调查结果,司法机关拟追究刑事责任人员31人,其中工程总承包方中南电力设计院3人、施工单位河北亿能公司6人、监理单位上海斯耐迪公司3人和魏县奉信劳务公司1人,其他人员18人。





 
 
2018年3月20日,住建部发布通告:工程总承包商方中南电力设计院被罚停业整顿1年。
 
2018年5月7日,赣能股份(000899)发布公告,当日上午,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李忠清坠楼身亡(调查报告中,李忠清也是被追责的一员)。
 
不止如此,自丰城事故发生以来,高层纷纷离职:
 
2016年12月23日,赣能股份副总经理黎洪琥辞职;
 
2017年1月25日,赣能股份副总经理,赣能丰城二期发电厂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丰城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副总指挥吴纪因违纪已被江西省有关纪检机关立案调查;
 
2017年3月,赣能股份副董事长黄昭沪辞职;
 
2017年4月10日,监事李洁辞职;同日,副总经理张松辞职。
……
 
2018年8月27日,住建部官网再发通告:施工单位吊销一级资质,项目经理吊销执业证书,终身不予注册。
 
     ●施工单位(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 吊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一级资质!
 
      ●项目经理  孟爱国 ---  吊销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终身不予注册!
 
2018年12月,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吴纪被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工程总体概况
 
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为2×1000MW 发电机组,总投资额为76.7亿元,属江西省电力建设重点工程。其中,建筑和安装部分主要包括7号、8号机组建筑安装工程,电厂成套设备以外的辅助设施建筑安装工程,7号、8号冷却塔和烟囱工程等,共分为A、B、C、D 标段。
 
7 号(事故)冷却塔工程概况
 
 
事发7 号冷却塔是三期扩建工程中两座逆流式双曲线自然通风冷却塔其中一座(如下图所示),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两座冷却塔布置在主厂房北侧,整体呈东西向布置,塔中心间距197.1米。7号冷却塔位于东侧,设计塔高165米,塔底直径132.5米,喉部高度132米,喉部直径75.19米,筒壁厚度0.23至1.1米。

 
7号冷却塔于2016年4月11日开工建设,4月12日开始基础土方开挖,8月18日完成环形基础浇筑,9月27日开始筒壁混凝土浇筑,事故发生时,已浇筑完成第52节筒壁混凝土,高度为76.7米。

 
 
事故直接原因概览要
 
 
经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施工单位在7 号冷却塔第50节筒壁混凝土强度不足的情况下,违规拆除第50 节模板,致使第50 节筒壁混凝土失去模板支护,不足以承受上部荷载,从底部最薄弱处开始坍塌,造成第50 节及以上筒壁混凝土和模架体系连续倾塌坠落。坠落物冲击与筒壁内侧连接的平桥附着拉索,导致平桥也整体倒塌。
 
经调查组现场勘查、计算分析,排除了人为破坏、地震、设计缺陷、地基沉降、模架体系缺陷等因素引起事故发生的可能。
 
相关施工管理问题概要
 
 
经调查,在7号冷却塔施工过程中,为完成工期目标,施工进度不断加快,导致拆模前混凝土养护时间减少,混凝土强度发展不足;在气温骤降的情况下,没有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加快混凝土强度发展速度;筒壁工程施工方案存在严重缺陷,未制定针对性的拆模作业管理控制措施;对试块送检、拆模的管理失控,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劳务作业队伍自行决定拆模。
调查报告全文如下:
 








 
 
 
在工地,我们经常能看到“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但事实上,一些施工方却当做是放屁,
 
造出了不少“短命建筑”,
 
更酿成了不少安全事故。
 
“边规划、边设计、边施工”,随意压缩工期,
 
就如同一头在冰面上翩然起舞的大象。
 
比如这次,当然也不止这次。
 
结果到了最后,
 
损失最大的也都是我们靠血泪赚钱的农民工而已!
 
轻则破财,重则害命!
 
 
不论是政府还是开发商,
 
不论是施工单位还是监理部门,
 
一旦少了任何一方的责任,
 
工程建设就会出问题。
 
无法约束权力和权利,私欲膨胀,
 
违背客观规律,工程出事就成了必然。
 
但每一次的“必然”都是牺牲那些兄弟的性命换来的!
 
没有惩罚,错误就不会起到警醒作用,
 
那些黑心老板也就会换个地方继续鱼肉其他的工人。
 
赶工期是病,得治!
 
不仅要治,还需要彻底根治!
 
这需要各个单位引起强烈的重视。
 
接二连三的事故、各种各样的伤亡触目惊心,
 
工程不应该用我们兄弟的命来堆!
 
要让黑心老板全部得到应有的惩罚,
 
让我们农民工兄弟安安心心上岗,平平安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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