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华西能源发布公告称,为盘活存量资产、补充项目建设所需现金,公司控股子公司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张掖)拟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租赁)进行融资租赁业务。本次融资租赁金额为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12年,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连带责任担保。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融资租赁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告,拟将华西张掖已投入使用的垃圾焚烧发电设备作为交易标的,与华夏租赁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华西张掖向华夏租赁按期支付租金,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华夏租赁。租赁期满且华西张掖付清所有应付租赁款项并履行完毕其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与责任后,以1.00元的对价购买设备所有权,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至华西张掖名下。
经双方协商,本次融资租赁金额为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按项目建设进度分两次放款,期限不超过12年(其中宽限期12个月)。为此,公司拟向华西张掖提供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12年的连带责任担保,专项用于华西张掖办理上述融资租赁业务。
公司表示,本次融资租赁采用分期支付方式、租赁期限长、每期支付的本息金额较小,与华西张掖垃圾焚烧发电经营回款情况相匹配。而华西张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一期已经建成投运,二期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根据公司与张掖市地方主管机构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协议》和《项目经营合同》等约定,华西张掖完成项目投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进入运营维护期,可获得垃圾焚烧余热发电售电、垃圾处理费等收益,项目投资回收资金来源稳定,有能力按期支付租金。
华西张掖成立于2014年5月15日,注册资本2.956亿元,华西能源持股96.62%,为其控股股东,华西张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且被担保方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较小,故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对于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的影响,公司认为,本次融资租赁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补充项目建设所需现金,满足华西张掖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投入对资金的需要。而子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提升,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15.60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47%。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15.607亿元、对合营及联营企业的担保0元、对其他方的担保0元;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