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为加强电网公平开放监管,规范电网设施开放行为,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12月6日至2020年1月5日。征求意见稿指出,电网企业应公平无歧视为电源项目提供电网接入服务。
本办法所称电源含常规电源、集中式新能源发电、分布式发电、储能等。集中式新能源发电是指除分布式发电外的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分布式发电是指在户用所在场地或附近安装,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发电设施或有电力输出的能量综合梯级利用多联供设施。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中提到,电网企业应公平无歧视提供电网互联服务,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无正当理由拒绝电网互联提出方提出的联网申请,或拖延联网(接入);
2、拒绝向电网互联提出方提供电网互联(接入)须知晓的输配电网的互联(接入)位置、可用容量和实际使用容量、出线方式、可用间隔数量和相关技术参数等必要的信息;
3、对电网互联提出方符合国家要求建设的输配电设施,除保证电网和设备安全运行的必要技术要求外,接入适用的技术要求高于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
4、违规收取不合理服务费用;
5、其他违反电网公平开放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