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能监办发布通知,分别对四川华电杂谷脑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道孚有限责任公司予以处罚。
原因是这两家公司在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的情况下进行非法供电,非法销售电量。其中四川华电杂谷脑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售电105099148千瓦时,没收违法收入303386元,并处罚款303386元。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道孚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售电42262600千瓦时,没收违法收入203900元,并处罚款203900元。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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