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收回昌江英利20MW农业光伏综合开发项目规模指标的通知
琼发改能源〔2019〕1267号
昌江昌源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你公司昌江英利20MW农业光伏综合开发项目,于2016年12月经我委审核后进行项目备案,截止目前,该项目至今尚未按要求动工建设。根据《海南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琼府办〔2014〕9号)第十五条明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有效期2年。”该项目已超过2年备案有效期,经研究,决定取消该备案项目,收回相应的规模指标。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