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度全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调整计划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国家能源局相关文件,我委下达了2017年度和2018年度(部分)普通地面光伏建设计划(浙发改能源〔2018〕143号),根据各项目实施情况并结合光伏小康工程实施情况,经研究拟对2017年度全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计划进行调整。纳入调整计划的项目条件是已列入我省2017年度和2018年度计划及光伏小康工程且在2018年12月31日前并网的。调整项目电价按国家相应的价格政策和企业竞争电价承诺执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调整计划的意见和建议,请于2019年11月20日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至省能源局新能源处。联系人:洪善祥 0571-87052765;王勃 0571-87051712(兼传真)。
附件:2017年度全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调整计划(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