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水利昨日公告,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本次资产重组以及配套融资的总体方案。
三峡水利拟向长江电力、新禹投资、涪陵能源等22位法人组织及自然人,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其持有的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联合能源)88.55%的股份。
同时,拟向三峡电能、两江集团等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其持有的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下称长兴电力)100%的股权。其中,长兴电力持有联合能源10.95%股权。
联合能源88.55%股权的交易作价约55.25亿元;长兴电力100%股权的交易作价约10.19亿元。由此计算,两项标的整体收购价合计约65.44亿元。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三峡水利控股股东仍为长江电力,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三峡水利的主营核心业务未变,仍为电力生产与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