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成立的半导体照明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由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深圳市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促进会联合发起成立。深圳市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促进会目前拥有400多家会员企业,其中不少是上市公司和新三板企业。近年来不少会员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屡次遭到美国“337调查”,损失惨重,教训深刻,也引起了深圳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半导体照明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就是在此背景下成立的。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成立后,将安排专人负责,通过宣传培训,提高企业会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技能,收集会员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需求,依托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参加境内外经贸活动提供及时、专业、高效的知识产权维权服务,提升行业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对半导体照明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寄予厚望,要求深圳市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促进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做好工作站基本的宣传培训、指导、维权的平台服务,带领行业共同应对知识产权挑战,并为进一步开展行业知识产权布局分析和运营等高端服务打好基础。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深圳市高端制造业在参与国际竞争的过程中得到了一些教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一是大部分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弱,在发生纠纷时没有积极应对的能力和措施,企业消极的应对态度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二是行业协会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强,仍然满足于粗放型的出口导向服务意识,没有建立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机制,无法提供会员企业需要的知识产权维权服务。目前,深圳市委市政府已率先在全国建立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部署建立以司法为主导、行政保护为支撑、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为补充的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其中行业自律和企业自我保护,是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前提和内因,是大保护体系的根本和基础,值得大力提倡和发展。
另据了解,美国“337调查”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Tariff Act of 1930)第337节(简称“337条款”)及相关修正案进行的调查。该调查禁止一切向美国出口产品中的任何不公平贸易行为,其中包括“侵犯合法有效的美国商标和专利权,或侵犯了集成电路芯片布图设计专有权,或侵犯了美国法律保护的其他设计权”等行为。据截至2016年的数据,我国已连续15年成为“337调查”的最大受害国,在已判决的相关案件中,中国企业的败诉率高于世界平均值。虽然“337调查”没有国别的针对性,但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利用“337条款”约束其他公司已成趋势。因此,中国企业“走出去”必须更加关注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和维权。从这个角度来说,深圳市半导体照明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