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方案》,监管重点工业源,要对榆钢公司、二热电厂(含嘉峪关路厂区及榆中金崖厂区)、范坪电厂、西固电厂、兰石化分公司、兰铝公司等6家重点工业企业采取冬防期间特别严管措施。要加大日常管控,市区县环保、工信部门组织人力,11月1日起对二热电厂、范坪电厂、西固电厂等重点用煤企业开展不定时巡检,主要检查企业无组织排放源管控措施、环保设施故障停机检修等落实情况,并按照在线监控值班室指令对企业现场下达执法文书,第一时间制止企业违法违规排污行为。要分类管控,市区热电联产企业遵循“以热定电”的原则,在确保居民供暖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压减发电负荷。
在源头控煤方面,要求二热电厂、范坪电厂、西固电厂工业动力煤一律采取铁路运输方式解决,禁止汽车运送工业动力煤;二热电厂嘉峪关路厂区机组冬防期间执行“五限”措施。对超标排放企业实施即超即罚;能立即整改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解决;无法立即完成整改的,实施停产整治;对涉及民生无法立即停产的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