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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虎口夺食 运营商该何去何从

2018-09-30 16:100
        对于通信行业来说,在其发展历程中2018年绝对会留浓墨重彩的一笔。除了行业监管层的取消流量漫游费、虚拟运营商正式发牌、新老用户同权、流量和宽带资费年内至少再降低30%等等之外,近期各级工商管理部门也开始瞄准运营商发力。此前湖南省某地工商局作出的针对三大运营商不限量套餐的宣传处罚,以及近期针对手机靓号被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要求。湖南工商管理部门对不恰当的广告宣传用语进行处罚,事件影响并不算大,运营商直接整改也比较容易。然而,安徽省工商部门真手机靓号的整改要求,对运营商来说,牵一发而动全身,或许与被“虎口夺食”有一拼。

一、因涉嫌限制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安徽工商给运营商开出责令整改通知

9月11日,安徽省工商局官方微信平台“安徽工商”发布消息称,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办理靓号(吉祥号码)业务时附加不合理条件行为,安徽省工商局日前分别约谈安徽移动、安徽电信、安徽联通三大通信运营商,并于9月5日正式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三家公司限期整改。安徽省工商局通报称,经查,三大运营商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从国家码号资源中划分出所谓的靓号(吉祥号码),自行制定靓号(吉祥号码)管理办法和使用规则,将靓号(吉祥号码)划分为若干等级或类别,并据此与消费者签订格式化协议,强制消费者在选择使用这些号码时附加月最低消费、高额预存话费、号码使用时限、号码限制转让等不合理条件,涉嫌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三家通信运营商要废止或修改印发的针对所谓靓号(吉祥号码)附加不合理条件的文件和办法;责令下属公司废止或修改自行制定的相关文件和办法,并停止实施相关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的行为;对相关号码的管理营销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在保障消费者权益、不增加其义务的前提下实行自主经营。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一位负责人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时表示,运营商从码号资源中认定划分出靓号(吉祥号),能够为企业带来额外的利益。划分靓号(吉祥号)行为主观性、随意性、无边界性。该负责人还表示,码号资源属于国家资源,国家管理机关并未将这些码号分等级出售给运营商,反而规定了“电信业务经营者取得码号使用权后,不得向用户收取选号费或占用费”。运营商自定规则将国家的码号认定哪一个是靓号(吉祥号),哪一个是普通号,是在变相收取选号费,进而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企业不能拿划出来的这一部分号码,在消费者行使自主选择权时,设置额外条件,增加消费者的义务和负担,从法律上讲,这就是附加不合理条件。

二、划分靓号并设置消费条件行为是否违法侵权,运营商据理力争自有话说

根据互联网公开的消息,对于工商管理部门的处罚通知,运营商不予认可并已经向上级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运营商给出了自己的解释,大体理由如下:一、电信号码资源属于国家,运营商付费获得使用权,自己根据《电信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未违反法律规定;二、电话号码分普通号和吉祥号,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吉祥号不同的套餐是细化自由选择权,这是移动公司尊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表现,未侵犯消费者权益,未附加不合理条件;三、企业有自主经营权,若要求吉祥号与普通号一样消费,将损害企业的自主经营权,也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四、被处罚的运营商某分公司仅是依据本公司上级单位文件执行。

运营商据理力争维护自己的经营权益,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剥夺,而且不容许任何人予以非议和指责。现在网络上有部分人指责或者酸溜溜地非议运营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有舆论造势发动群众的嫌疑。另外,在法律法规对靓号缺乏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运营商依据靓号数量、市场需求和行业习惯,进行规范管理从而维护靓号市场秩序,从生产经营的角度看,这属于运营商自主经营权的范畴,也是最大限度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的做法。即便对靓号消费有所限制,也是为了追求最大的公平。当然,这个过程可能存在需要优化和改进的方面,但是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前,如果有更好的办法,相信运营商也愿意接受。但是如果不加区分地直接取消各种限制,是不是最好的做法,需要特别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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