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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推进水源地督查问题整改

2018-09-28 11:160
       浙江省湖州市正在积极推进水源地督查问题整改工作,计划10月31日前完成生态环境部交办的问题整改,11月30日前完成自查上报的所有问题整改。

一名领导联系一个水源地

湖州是“两山”理念诞生地、中国美丽乡村发源地、“生态+”绿色发展先行地,也是太湖流域生态涵养地,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把改善流域水环境、保障饮水安全作为当前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市政府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聚力聚焦推进水源地保护工作。

湖州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饮用水水源地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身体力行,亲自谋划安排、亲自部署推进、亲自督查检查;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常态推动,实行一名领导联系一个水源地,确保整改工作落深落细落实;市人大、政协积极参与,通过召开人大代表问政会、双月协商活动,聚力整改、一线推动;各县区和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分工负责责任,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的整体合力。

 

2017年开始,湖州市政府专门设立1亿元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资金,建立全域环境质量奖惩和生态补偿政策,其中水环境治理占比达92%,有效提升基础保障能力,推动区域环境治理。

健全考评体系,构建大督查格局

湖州市健全督查考评体系,着力构建“专业督查、两办督查、纪检督查、社会督查、媒体督查”的大督查格局,累计发出督查通报10期、督办单15份。

今年7月开始,湖州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每半月召开一次污染防治攻坚战例会,把饮用水水源地督查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明确责任、领导领办,对标要求、高压推动,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为了高质量完成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湖州市制定下发《湖州市生态环境部饮用水水源地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按照“一点一策”原则,制定任务书,细化路线图,明确责任人。在整改中,既对个性问题紧盯不放、立行立改,又对共性问题举一反三、专项整治,加快补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短板。

截至目前,全市自查上报的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5个,4个问题正按计划有序推进,计划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生态环境部督查交办的1个问题,已全面启动

整改工作,计划10月31日前完成。

全民治水,形成网格全域监管态势

湖州市按照高要求开展检查,严守工作基准线。全面落实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四级网格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一线发现、制止、上报环境违法问题的网格监管作用,形成代表委员督政、乡镇街道包河、党员干部巡库、志愿人员护水、管理队伍保洁的网格全域监管态势。同时,强化日常的巡查检查和执法,全力推动整改工作快推进、见真效。

湖州市还充分发挥高频次宣传作用,增强公众工作参与度。充分运用“声屏报网”等载体,广泛宣传引导,切实凝聚全社会参与水源地保护、监督问题整改的正能量。2018年4月,16家央视主流媒体来湖州集中采访,在中央电视台滚动播出《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系列专题,特别是对湖州“五水共治”工作进行深度报道,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和各方点赞,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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