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近日,浙江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宁波市、金华市和台州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今天,浙江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工作动员会在宁波市召开,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工作动员会在台州市召开。明天,浙江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工作动员会将在金华市召开。
督察组将——
重点盯住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问题和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整改处置情况;
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
重点督办人民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
重点了解地方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与推进情况。
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浙江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宁波市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它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浙江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金华市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浙江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台州市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