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最新数据,第二季度环保税征收52.2亿元,而整个上半年征收了96.8亿元。其中,钢铁、火电、水泥以及化工等行业占了环保税申报入库的大头部分。
自1月1日环保税法正式生效以来,“费”改“税”的过渡平稳而顺利,征管运行等各方面在前期准备到位的条件下高效进行着。在全国各级税务、财政、生态环境部等相关部门的协作下,环保税已经初步可见节能减排的导向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孙群透露,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申报量相较上一年同期均有下降。可见,从排污费改为环保税,在立法上确定其地位,相当于给倒逼企业减排添加“紧箍咒”。
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
在这样的原则下,环保税给排污企业发出了强烈的引导信号:不想缴税,不如减排;减排甚至零排后就能节省成本;节省的成本能够助力企业技术投入,创收和增收。
言下之意,何乐而不为。而实际上,看似“增负”的举动实则在督促企业节能减排、绿色生产的同时,也是将可持续发展规划提上了日程,以谋求企业和市场的长远利益。绿色税收调控,有其强制性,重要的是传导治污压力,并且直接将责任分摊至企业主体。
“要我减排”,这是环保税开征后第一阶段的目标。以此鞭策排污企业,尤其是钢铁、水泥、火电这样的重污染企业,加快工艺改良的步伐,以创新促减排,靠减排降成本,增强环保意识,并且更积极走向生产方式的转型升级。
减税优惠,先苦后甜,少缴不缴,主动减排
“我要减排”,这是环保税征收的初衷所在。转型阵痛不可避免,如何倒逼企业下定决心,从取舍中看向长远效益的收获,环保税的设立功不可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月余前的公告,截至4月18日,首季环保税减免税收优惠惠及3.5万户左右的纳税人。
将“少排少征”原则贯彻到底,率先走出污染漩涡,主动谋求环境与经济双效益的企业在环保税制度下真正尝到了“甜头”。催缴不是目的,鼓励绿色生产才是,帮助更多企业直面产业升级的阵痛,环保税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而在阵痛之后,企业将真正揭开环保税“减负”的另一面。作为排污的主体,企业的环境保护投入或早或晚,只是时间问题,但是越早投入就意味着能越早享受环保税带来的优惠,无形中也是一笔减支账。
发挥杠杆作用,形成版图覆盖,撬动转型升级
制度上约束,经济上制衡,环保税能起到的杠杆作用绝非虚言。由上所述就能看出,排污征税无论是希望企业引进环保设备,自建污水处理厂也好,还是与专业环保企业合作也好,都不过是用未来的可得利益换取现在的既得利益。
由于环境监管的加强,躲避环保检查,伪造监测数据,违规直排等行为需要承担的行政甚至是刑事责任大幅提高了环境违法成本。因此,在精细化监管措施密集落地的当下,环保税在前,司法震慑在后,基本形成了严密的防护网。
至此,企业又被推向了获取环保税优惠的这个起点。因为环保税不仅覆盖面广,且作用直接明了,相当于“环境账”和“效益账”两账同算,而不管怎么算都还是减排节能划算。所以,很显然,环保税强化企业环保意识,撬动转型升级的意义是毋庸置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