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攻坚行动方案》)有关工作要求,近日,环境保护部向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相关省和城市人民政府发送《关于通报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2017年10—11月环境空气质量有关情况的函》(以下简称《通报》)。
《通报》对“2+26”城市2017年秋冬季以来细颗粒物(PM2.5)改善情况进行排名。
2017年11月,“2+26”城市PM2.5月均浓度范围为46—91微克/立方米(μg/m3),平均为68μg/m3,同比下降37.0%。月均浓度较低的前3位城市依次是北京、廊坊和天津市;月均浓度较高的城市是邯郸、安阳市和开封市,分别为91μg/m3、89μg/m3和81μg/m3。从改善幅度来看,“2+26”城市PM2.5月均浓度比去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降幅范围为11.8%—54.1%,降幅排名前3位的城市为石家庄、北京和天津市,分别下降54.1%、54.0%和49.0%。
2017年10—11月,“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范围为52—87微克/立方米(μg/m3),平均为65μg/m3,同比下降22.6%。平均浓度较低的前3位城市依次是北京、廊坊和济宁市;平均浓度较高的前3位城市依次是邯郸、邢台和石家庄市。从改善幅度来看,26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降幅排名前3位的城市为石家庄、北京和保定市,分别下降44.8%、43.5%和42.0%。
《通报》提出,2017年10—11月,20个城市满足改善目标的时序进度要求,需要再接再厉,做好后续工作。邯郸、晋城、济宁、菏泽、开封、濮阳、长治和郑州市距离改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据预测,2017年冬季属于暖冬,不利气象条件主要集中在未来3个月,各地需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采取针对性更强的措施,提高治理效果,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确保完成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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