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督察组成员要带着问题去查
为什么要开展环保督察?
记者获悉,这次动员部署会指出,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出台了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制定了史上最严《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开展了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督察。党中央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对环保问题不是说说而已,而是真干实干,动真碰硬,一抓到底。
本次会议要求督察组成员要带着问题去查,奔着问题去找,在深入查找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共性问题的同时,结合督察对象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查找带有地方特点的个性问题,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紧盯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压实责任,严肃追责,强化措施,限期解决,全过程推动边督边改。
首批环保督察已问责48人
据了解,5月上旬至6月中旬,我省开展了第一批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新余、九江和萍乡市接受了环保督察。就在8月10-11日,我省对这三个市宣读了督察反馈意见。督察明确,新余、九江、萍乡三个设区市委、市政府要根据《江西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在第一批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期间,转办有效信访件842件,截至目前,办结信访件842件。责令立即改正299件,限期整改194件,停产整改147件,关停取缔98件,立案处罚163件,行政拘留18人,刑事拘留1人,约谈143人,问责48人,处罚金额1201.881万元,向社会公开842件,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