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组至少在地方工作1个月以上,以查问题、促整改为主要任务,着重检查市级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情况、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健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情况、推进依法治安情况、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开展情况等,并对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及企业进行延伸检查。
今年上半年,省政府安委会已组织对5个市进行安全生产巡查,首批巡查覆盖5个市的28个县(市、区)、14个功能区,抽查了109个乡镇(街道)、220家企业,深入查找、督促整改了一批突出问题,发掘总结了一批经验做法。5个市级政府一致反映,巡查增强了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的责任感,推动了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