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做好煤炭去产能和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工作,更多依靠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加快淘汰煤炭落后产能,有序发展先进产能,确保2017年退出煤炭产能1.5亿吨以上。按照淘汰落后、严控新增、清理违规、转型升级的原则,确保2017年淘汰煤电落后产能500万千瓦,停建、缓建煤电产能4500万千瓦以上。加快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
稳步扩大能源领域有效投资。加大对吸引民间投资的政策支持力度,引导资金更多投向补短板、调结构、促创新、惠民生的领域。布局开工水电、核电、管网等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充分发挥能源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上下游拉动作用强等优势,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发展。加快跨区输电通道建设,优化电力调度,提高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完善相关政策机制,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重点解决并网消纳问题,优化可再生能源发展布局。
大力实施能源民生工程。积极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争取早日基本实现雾霾严重城市供暖清洁化。积极推进油品质量升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做好电网升级改造、光伏扶贫、贫困地区能源开发项目建设。
深入推进能源领域重大改革。积极推进油气勘查开采、进出口、管网运营等改革,释放竞争性环节市场活力和骨干油气企业活力。加快电力市场和电力交易机构建设运行,有序放开增量配电业务,加大售电侧改革力度。深化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能源监管和服务水平,理顺电力安全等监管体制。
深入推进能源国际合作。加快落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筹办好“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俱乐部,积极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稳步推进全球能源互联网建设。加强能源战略、规划、政策等方面的国际交流,推动能源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大力拓展参与国际能源治理的平台、途径和方法,在共同打造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能源治理体制中发挥更大作用、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