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电能替代电价主要针对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建电锅炉和改造燃煤、燃油、燃气锅炉电能替代等项目,其输配电价按藏区留存电量单一制输配电价执行。电能替代的增量电量,暂缓征收各种基金及附加。除电能替代输配电价外,其电量和电价均实行市场化交易,鼓励电能替代用户与水电发电企业签订长期电力直接交易合同,或由省电力交易中心挂牌交易。
为解决电能替代“成本瓶颈”难题,四川省制定了电能替代电价政策,以降低用电成本,促进电能替代发展。四川省发改委资源价格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项电价新政策,通过降价让利促进了社会增量用电,通过“以量换价”,统筹了社会增量用电红利在发电、供电和用电三方分享,在促进省清洁电能消费、尽可能减少弃水的同时,减少燃煤排污、改善生产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