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2017年第三批物资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71703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河南电力物资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2017年第三批物资招标采购(招标编号:171703)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代理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制造商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l被责令停业的;
l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事项见附件1-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允许代理、集成、集货投标情况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其余物资不接受代理投标、集成商、集货商投标。
3.5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精神,投标人须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在投标出具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正本,需单独封装,并与其他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副本制作到商务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