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输配电价指销售电价中包含的输配电成本,相当于电的“运费”。电网公司的收入主要来自于低价向发电公司买电与高价向电力用户售电的费用之差,也就是实际的输配电价,它不包含任何的区域或阻塞信号,中间环节的输配电价并不需要单独核定。
据了解,为逐步打破电网企业的“两头垄断”局面,国家发改委曾在2015年“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提出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在今年1月颁布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又明确了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提出要按照资产和实际运维核算输配电成本,同时建立“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激励机制。依据“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办法核定,电网企业可按照核定的输配电价标准向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用户收取过网费。有业内人士指出,此举将一改此前电网“两头垄断”的局面,企业电费或将大幅降低。
而事实上,2016年,国网公司降低用户用能成本超过1400亿元。其中,已核定输配电价的省份年降低工商业用户电费超110亿元。我国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已取得了明显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