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加强2015年度新能源汽车省级补助资金核查工作的通知》(《核查通知》),广东省发改委要求,各地市需要开展针对2015年度新能源汽车省级补助资金的核查工作,于5月17日将相关情况上报。
《核查通知》显示,本次核查的要点为新能源汽车终端客户车辆是否存在闲置,以及虚高车价骗取地方补贴两方面的问情况。
《核查通知》明确要求,各市要核查非个人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作业类专用车除外)截至2017年4月30日的行驶里程。
《核查通知》还称,针对存在10辆以上行驶里程不超过1.5万公里的,进行大批量采购的车主单位,需要逐家报告包括公司性质、法人、主要股东、公司车辆总数、司机数量、涉事车型及相应行驶情况等一系列更为详细的信息。
此外,广东省发改委还将虚高车价骗取地方补贴的现象列为核查范围。
《核查通知》要求各地核查2015年6月15日之后,本地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同类车型在兄弟省市的售价。同类车型要求经销商或生产厂家提供10张以上的2015年6月15日之后的同期销售发票作为佐证。
同时,广东省发改委还提出建议,针对拒不提供材料的经销商和厂家,或将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黑名单。但并未提出针对上述违规事项的公司,将采取怎样的具体措施。
若根据2016年9月8日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地方预决算公开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通报》,针对“关联方及经销商闲置”车辆,将暂缓省补,待中央财政补贴清算后再予以补贴;对于“终端用户(不含租赁公司类)闲置”的车辆,将暂且以省补的50%补贴,1年后若满足利用率标准则拨付余款,若仍限制,则将取消省补资格,并追回上述省补资金。
据广东省发改委官网消息,2015年广东预安排省级补贴资金合计9.24亿元,包括车辆购置、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等,范围是广州在内的14座城市(深圳除外)。2016年一季度,根据各市推广情况进行省级资金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