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统计,截至4月26日,有7家已经发布一季度报和11家发布一季度业绩预报的煤企净利润大增。有分析称,煤企今年一季度的盈利水平已经达到了“煤炭黄金十年”的平均值。
虽然政府调控对于挽救煤企于“水火之中”意义重大,但是“有形之手”对煤市的过多干预还是引发了讨论。
诚然,市场调节有其局限性。煤炭价格持续下跌,煤企盈利水平大幅下降,对于煤炭主产区来说意味着太大风险,财政收入、就业、社会稳定等都会受到极大影响。为保证我国的能源安全和社会稳定,政府必须适时谋划,对症下药,做好政策引导。
但是,在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政府的手不可伸得太长。
目前,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方式主要还是依靠限产等行政手段。而市场经济的管理,应当以间接调控为主,谨慎使用直接行政手段。以行政指令去产能固然简单痛快,但难免存在扭曲政企关系、造成对去产能对象有失公平、调控力度难以精准、治标不治本等问题。
前段时间,因实施276天工作日等限产措施引发煤炭价格大涨,燃煤电厂业绩大幅下滑,煤电矛盾再次激化。对于此事的讨论尚未平息,为应对煤价上涨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国家发改委在4月又连开两次会议,转而强调稳定煤炭供应。
而对于煤炭企业来说,优胜劣汰本是市场法则。煤炭行业深刻变革之时亦是问题凸显之际,从某种意义上说,恰是煤炭行业自我诊断、涅槃重生的过程。而政府行政之手的过多干预有可能使这一过程放缓。
例如,煤炭企业办社会职能在煤炭市场行情好的时候似乎并不是个紧要问题,但是在煤炭价格下行的过程中,其弊端日益凸显,成为煤企发展包袱。
事实上,煤企办社会职能所潜在的政府职能缺失、政企难分、国企需改革等问题一直都在,只是在煤市低迷时被放大出来,引起更多关注。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之下,面临危机的企业自会为渡过难关而想方设法解决此类问题。但是如果政府的行政之手过多干预煤市,煤企受到的市场变革压力减小,主动剥离办社会职能的意愿就会降低。而政府也只能再通过定目标、“下命令”的行政手段要求煤企尽快剥离办社会职能,使这一问题更加复杂。
合理有效的经济制度,是转型期社会宝贵的稀缺资源。政府作为经济制度的主要建立者,其管理经济的方式应该依靠长期的、系统的制度改进和安排,这比短期、频繁出台和调整政策要好得多。
笔者认为,下一步,政府应更多地思考如何在去产能中更多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而反思产能过剩的制度原因、革除其制度弊病,建立防止产能过剩的长效机制等。
此外,化解过剩产能的目标并不仅仅在退出煤炭过剩产能,更应是煤炭行业脱困发展。所以,政府部门应加大力度支持煤炭的集中利用、清洁利用、绿色生产,加大政策扶持、资金投入、人才培养,引导煤炭在“减量”的同时,实现“提质”。
煤炭去产能牵一发而动全身,能源转型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如此复杂而长期的任务需要政府与市场的有机配合。这其中,政府的手别伸太长,“市场的事情市场做”,是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