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合吉林省农村水电“十三五”规划和《吉林省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积极分析研判全省农村水电发展形势,合理确定全省农村水电发展新格局。绿色小水电已经成为农村水电发展主题,对农村水电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新要求。水利部近期发布的《关于绿色小水电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绿色小水电发展总体要求、目标和重点任务。吉林省小水电理论可开发量为172.65万千瓦,目前水能资源开发率不到50%。尚未开发的水能资源多处于生态环境敏感区,指标不优,加之环境、移民、征地等因素,开发难度加大。吉林省坚决不能走先开发建设再限制、治理修复的老路。在小水电开发建设中,将严格遵循新修订的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以保护生态为前提,坚持绿色、科学、环保、安全、高效利用的原则,保证建成一座小水电站,营造一处景观,造福一方百姓。2017年将制定出台《吉林省贯彻落实推进绿色小水电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吉林省今后农村水电建设的原则、目标及措施,把绿色小水电理念充分融入农村水电建设管理中。今后未列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不通过的,坚决不建。初步设计没有保证生态流量、泄流(放流孔)和监测措施的,坚决不批准、不验收。
二、以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恢复河流生态为依托,省、市(县)和发电企业共同谋划建设绿色小水电生态示范区,为农村水电站转型升级提供宝贵经验。2017年将以流域为单元,建立1-2处绿色小水电生态示范区,为推进绿色小水电发展提供样板和借鉴。结合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及其河流生态修复,确定临江市五道沟河等为绿色小水电生态示范区,省、市(县)及发电企业共同运作,充分发挥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探索小水电站建设与河流生态恢复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有效结合措施,为实现农村水电建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共赢提供引领和示范。
三、以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为重点,以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为手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有国家投资的新建、改造项目竣工验收的同时,安全生产标准化必须达到农村水电安全生产二级标准。二是落实“双主体”责任,农村水电站安全检查全覆盖,开展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整改“回头看”,建立水电站隐患清单,对安全隐患一查到底,直到隐患消除。三是编制农村水电站安全防控手册,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动态管理和监控。四是继续开展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工作,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人,做到精准、实效。同时将《水利行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作为农村水电培训的内容之一,开展宣传贯彻工作。
四、进一步规范农村水电建设管理工作,全力抓好增效扩容改造、小水电精准扶贫项目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电气化续建工作。开展水能资源开发权清理和小水电站验收推进工作,同时按照《吉林省实施〈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管理办法〉细则》,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小水电代燃料电费补贴情况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