搁浅数年的《能源法(草案)》或将迎来新进展。国家能源局法改司司长梁昌新近期在一次党课讲话中表示,国家能源局已经起草形成《能源法(送审稿)》,目前正根据发改委会签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力争近期报送国务院法制办。
梁昌新透露,发改委法规司已在2016年5月5日将《电力法(送审稿)》修订建议报送国务院法制办,并表示将加快修订电力法。
此外,国家能源局还在制定《国家石油储备条例》,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郑栅洁主持召开了《条例》立法专家和工作组会,经过多次讨论形成了《国家石油储备条例》征求意见稿,已送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和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征求意见。下一阶段,国家能源局将根据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抓紧形成送审稿报国务院法制办。
国务院公布的2016年立法计划显示,《能源法》从2015年的“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急需的项目”下降到第二类立法项目,立法优先级有所下调。2014年6月13日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指示,启动能源领域法律法规立改废工作,尽快修订节能法、电力法、煤炭法和相关法规,推进能源法制定工作。
中国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肖国兴曾指出,无论怎么定位《能源法》,都没能让《能源法》走出“送审稿”的阴影。
《能源法》的立法过程历经波折。中国能源法研究会顾问吕振勇在能源法年会发言时表示,在能源立法进程的初期,能源部与国务院法制办曾在辽宁兴城专门开会,研究能源法体系建设与能源法制定的必要性,但之后由于能源部被撤销,《能源法》的立法工作不了了之,而是出台了《电力法》、《煤炭法》等单行法。
相比于《能源法》,《电力法》等单行法依然更受到重视。《原子能法》已被列入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的第一类项目,而《能源法》只是被列入第二类项目。在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中,《电力法(修订)》、《原子能法》被列入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项目,而《能源法》只被列为预备项目。
梁昌新在讲话中也指出,能源立法涉及部门多,缺乏强有力的推动机制,沟通协调难度极大,进展缓慢。如能源法就涉及15个部委,石油储备条例涉及4个部委12家单位,国家能源局作为委管局,在职责划分、组织实施方面,仍面临诸多掣肘,有的时候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