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下午好。
很高兴又与大家在这里见面了。众所周知,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国乃至全世界的风电产业发展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到2015年底,全球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4.32亿千瓦,遍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中国风电装机达到1.29亿千瓦,目前已经突破1.4亿千瓦,但是面临的各类问题也日益突出。所以我们在编制“十三五”规划的过程中,既对过去风电产业发展的经验进行了充分的总结,也对目前面临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措施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相对于“十二五”来说,“十三五”的风电发展已经进入了新的阶段,我们认为风电整体已经从可有可无的补充能源发展到替代能源阶段,随着风电开发成本的不断下降和能源需求进入中低速增长,风电已经开始在能源消费结构调整中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所以在“十三五”规划的编制上,我们也有一些新的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十三五”我们有个非常重大的思路,就是整个风电乃至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不再以规模为导向,不再只注重新建的规模,更要重视利用,特别是就近和就地的利用。随着风电并网规模的不断增加,风电已在一些国家的电力供应中发挥重要作用。2015年,风电在丹麦、西班牙和德国电力消费总量中的比重分别达到42%、19%和13%,成为重要的供电来源。随着全球利用可再生能源共识的不断增强,风电在未来电力系统中将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美国提出2030年电力供应的20%由风电提供,德国、丹麦等国把开发利用风电作为实现2050年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的核心措施,届时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占电力消费的比重将达到80-100%。而我国,虽然装机增长迅猛,在风电的利用上还刚刚起步,到去年年底,风电占我国全部发电量的比重刚刚超过3%,这个成绩来之不易,但是同样说明这个产业任重道远,未来如果风电占全部发电量的比重不能突破5%,突破10%,最终达到目前欧洲先进国家的水平也就是占全部发电量的20-30%左右,整个风电产业就无法摆脱外界非议的“花瓶”的角色。这几年我们大力推动低风速风电技术的不断进步,极大的拓展了我国风电可开发的区域和资源的技术可开发量,在目前条件下,全国风电技术可开发量已经突破100亿千瓦,满足能源转型的需求和支撑产业发展的总量是足够的,关键还是怎么才能有效的用起来。我们为了严格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的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15%的目标,经过认真研究和测算,除了明确风电整体的发展目标之外,根据《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提出了到2020年风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占全部发电量的比重达到9%的要求,其中风电要达到6-7%左右,这是一个跟产业规模指标同等重要的指标,它是我国能源转型的进度的重要参考指标,我们会逐年统计和发布各省(区、市)非水可再生能源的占比指标,以此来监测风电等新能源的利用情况。今后,我们还要继续深入研究,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20%的目标分解落实,形成倒逼机制,促进各市场主体和各级地方政府利用和消纳新能源的积极性。与此同时,我们在可再生能源规划和风电规划中都增加了一大块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要积极推动新能源电力达到较高比例的示范区和微电网及局域电网的建设,通过推动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的多种形式的集成应用,使得局部地区清洁能源占比达到一个较高的比例,试点范围可大可小,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形式也要实现多样化,特别是地热能、太阳能热利用等非电类的应用将更加得到重视,管理上也落实简政放权的要求,只要有地方和企业愿意尝试,我们都积极支持,同时我们也会部署和跟踪一批比较有典型意义的试点项目,争取通过广泛的示范,为最终更大范围内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高比例应用积累有效的技术和政策经验。这个可以说是我们“十三五”工作的重中之重。
第二个非常重要的思路就是成本下降和补贴退坡将成为贯穿整个“十三五”风电产业发展的主旋律。大家可以看到,这几年光伏发电的成本下降的非常快,跟光伏比起来,由于各种原因,风电成本下降的速度相对是比较慢的。我多次在不同的场合说过,除了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之外,新能源领域本身也是有很强的替代效应的。风电、光伏发电甚至还有光热发电等,未来的谁的成本下降的快,谁就会在能源转型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就能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行业整体就能有更好的发展。所以,我们可以出台一个非常具有保护性的措施,让开发企业和设备企业都过得很舒服,但是最后的代价可能就是整个行业发展规模的萎缩甚至彻底消亡。大家可以看看,全世界没有任何一个行业是靠补贴能补起来的,哪怕是最初需要补贴,那也是为了将来不补贴。所以,我衷心的希望在坐的各位认真地想一想,未来风电怎么才能进一步降低成本,尽快实现不补贴。从目前的情况看,风电成本还要在目前标杆电价的基础上下降20-25%,这是一个硬任务,这个时间窗口可能只有五年左右的时间,最多最多也不会超过十年,如果做不到,这个行业就很危险,因为我们很难相信一个背负着巨额补贴的行业可以成为全国乃至全世界电力供应的主要来源。为了加快补贴的退出,我们最近也在深入研究国际上比较普遍采用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考核和绿色证书交易制度,希望采取市场化的方式来确定补贴的额度,同时逐步减少对财政直接补贴资金的需求。目前还在广泛征求意见和优化研究的阶段,对相关的政策想法各方分歧很大,我们也会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提出更加切实有效,符合我国实际和市场化原则的政策体系,也希望大家多给我们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但是必须说明的一点是,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是来源于在销售电价中的可再生能源附加,实际上是由全社会的电力消费者共同分摊,煤电等各类发电电源其实没有承担任何的经济成本,但是从长远来看,随着我国签署关于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以及国内碳交易市场机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目前这一局面可能很难长期维持下去,化石能源燃烧除了承担污染物减排的义务之外,承担碳排放的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将会是一个必然趋势。
第三就是要建立相关的规划落实机制。规划的落地比编制规划本身更加重要。所以我们这次也有一些思路的调整,一方面在规划目标上,我们采取了有保有压的政策,对于风电利用情况较好,不存在弃风限电问题的省份,我们将把规划的目标作为最低目标,鼓励各省制定更高的发展目标。对于弃风限电比较严重的省份,我们还是希望“十三五”时期以解决存量风电项目的消纳为主,在弃风限电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之前,如果外送通道等重大边界条件不发生变化,我们建议还是要适当把握一下节奏,不要急于扩大风电的建设规模,要通过各类示范和深化体制改革尽快解决风电的消纳问题。今年年初,我们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将2020年非水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做了分解,相当于明确了15%非化石能源占比指标的责任。前不久,我们统计发布了2015年度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情况,舆论都比较关注,从数据上看,有的省与目标的差距还比较大,特别是中东部和南方省份,经济总量大,能源消费总量也大,要实现能源转型,就必须依靠风电等新能源。我们希望这些省能够对清洁能源的发展更积极一些,毕竟消纳空间大,发展的潜力也大,对本地对全国都有好处。另一方面就是要结合简政放权,逐步建立风电产业发展的指标监测和考核机制,针对风电产业的发展,我们正在陆续建立完善的指标管理体系,目前风电项目的管理权限已经彻底下放到了地方,我们不再对具体项目进行管理,但是整体的开发建设和运行情况是必须掌握的,我们从2013年到现在,已经基本上建立了全产业链的指标监测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风电产业的预警机制,将风电建设运行的情况和规划的滚动落实挂起钩来,及时对年度新增规模和企业的投资行为进行调整和引导,以保障整个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最后就是海上风电的发展,海上风电因为一些现实的原因,在整个“十二五”时期,发展比预期的要慢,但是通过一些技术实践,也积累了一些工程技术经验,摸清了资源情况,同时初步建立了行业标准,为下一步的规模化发展奠定了比较好的基础。在海上风电领域,我们下一步的重点工作,就是要进一步为海上风电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条件。但是,必须说明的一点就是,我们绝不催熟海上风电产业,希望整个行业能够积极稳妥的发展,因此我们提出了到2020年确保并网500万千瓦,力争开工1000万千瓦的规划目标。海上风电不光是建设成本高,一旦出了问题,维护的成本非常可怕,特别是一旦出现批量的事故,企业将付出巨大的代价,国外一些国家和装备制造企业在海上风电发展的初期,也有过比较惨痛的教训。所以我们相信,这个规划目标是一个实事求是的数字。“十三五”时期海上风电的发展思路将保持稳定,就是积极稳妥的推进。这里需要说明下,积极就是我们会进一步完善支持海上风电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对海上风电的支持力度不降低,同时积极为企业开展项目建设提供便利条件,要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不再编制建设方案,在规划海域内的项目只要愿意干的我们都积极支持,地方可以自行核准建设,用海、并网等存在矛盾的领域,我们能够协调的都会积极协调。一方面,稳妥就是我们仍然不会急于求成,一些需要做的基础工作一定要做扎实,包括整机制造、施工技术研发等领域该做的一定要做深做透,要在不断总结工程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动全产业链技术水平的进步和成本下降,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健康稳健的海上风电产业,而绝不是一个跨越式发展,留下诸多隐患的海上风电产业。
风能大会一年一度,这已经是第九个年头,近十年来,我们取得了显著地成绩,但是面临的问题也更加突出,未来十到十五年,将会是整个新能源产业发展和能源转型的最关键时期,风电产业能不能在未来的能源生产和消费体系中站稳脚跟,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甚至成为能源和电力供应的主体,还有赖于在座的各位的不懈努力,从目前,一些国家的实践和中央关于能源发展的决策部署来看,我对这一天的到来充满信心。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