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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推进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2016-10-12 10:140
       山东省推进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日前,根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纲要和国家能源局关于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山东能源监管办结合山东省电力行业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全省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省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职能作用,通过加强第三方信用评价、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等形式,逐步在全省电力行业启动开展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在山东能源监管办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支持和指导下,山东省电力企业协会于今年6月23日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第一个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省级评价中心,正式启动了山东省电力行业信用评价工作。9月13日,山东省电力企业协会与其他省电力行业协会在济南发起成立了全国电力行业诚信联盟,有力推动了全国电力行业信用建设总体水平的提高和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截至目前,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烟台亨通热电有限公司、山东光大线路器材有限公司等省内30余家电力相关企业完成了信用评价工作。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山东能源监管办将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全省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支持和指导山东省电力企业协会按照国家、省统一的信用信息标准,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全省共享的电力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并组织编写《山东省供电企业、发电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山东省电力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和《山东省电力设备供应商信用评价标准》等信用评价地方标准,力争到2017年底,全省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生产、输送、销售和研究的企业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建立完成,信用信息系统基本建成,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相对完善,信用信息公开力度有所加大,信用评价工作有序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行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普遍提升,诚信文化建设扎实推进,信用环境明显改善。

据了解,山东省能源监管办于日前开始就《关于加强和规范山东省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山东省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山东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三份文件征求意见,山东省电力市场建设亦将推进。业内人士分析称,随着电力体制改革推进,电力行业竞争将愈发激烈,推进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不仅有利于企业未来生存,还可为形成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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