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体制改革
会议分为电力市场改革与输配电价监管和电力市场改革与气候变化两个专题会场。
发言者名单醒目:中国人民大学大学国发院能源与资源战略研究中心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郑新业、华北电力大学校长助理张粒子、中电联规划发展部副主任薛静、清华大学电机系副教授陈启鑫、澳大利亚AGL能源公司主任分析师刘东胜、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冯永晟、国网能源研究院财会与审计研究所所长、高工李成仁,等多位国内外专家。
会上,有关官员还透露了输配电价改革进展和下一步工作。
当然在改革过程中我们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一方面我们要激发市场的活力,释放改革的红利,推动建立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电力市场体系,转变政府的电力行业的监管方式提出监管能力。
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电力在国民经济发展企业生产居民生活中的重要性,平稳、平衡、协调、有序的推进这项改革,合理的分摊改革成本,既要看到释放改革红利,还有分摊改革成本的问题。
既要妥善解决电力行业长期积累的一些旧的矛盾,又要根据新常态的要求迫切电力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挑战,对电力领域的生产技术进步、消费结构的升级变化提前做出回应,超前做出安排,因为电力行业要滞后的话,会有一个滞后期,必须要提前做出安排。
电力体制改革,包括我们电价机制的改革历来是改革中的硬工作,涉及到多方面的利益调整,向来是为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十分关心,群众非常关注,必须十分慎重。
在这个过程中,我想既要大量的借鉴和吸收国外的先进经验,遵循电力的生产、输配、消费的一般规律,同时又要立足中国的本土,充分考虑中国的现实国情,统筹协调和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平稳有序的推进各项改革,不能墨守成规。改革没有寸进,更不得停在半道上,前怕狼后怕虎。
我也介绍一下输配电价改革的情况。输配电价是电改的先手棋和突破口。
2015年试点范围扩大到了宁夏、湖北、安徽等五个省的输配电价,同时将这个范围进一步扩大到了北京、天津、河北南网、河北北网、山西、陕西、四川、重庆、江西、广西、湖南、广东这12个省级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
目前这些电网已经监审结束,年底前将公布这12个省级电网的输配电价。
今年8月31号,国家发改委召开了一个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座谈会,决定原计划在明年启动的输配电价有14个省提前到今年开始,在除西藏之外14个省的输配电价基本实现全覆盖,九月份已经报送了数据,我们在春节之前能够完成监审工作,然后开始进行测算输配电价。
输配电价改革应该说已经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通过严格的成本监审,在此基础上已经制订的输配电价基础上也多或多或少降低了输配电价,并把改革红利全部用于降低终端销售电价。
电网企业的收入,2015年减了大概80亿元,今年又进一步减少了电网企业收入100多亿元。这是为了管住中间的问题,将来还要放开两头。目前已经签约的电力直接交易将近8000亿千瓦时,按照一度电降价五分钱算,电力企业支出有400亿,云南、贵州、内蒙古这些大工业用电已经实现了市场电价。
我注意到最近官方公布的八月份的经济运行和电量数据,可以看到整个用电量和企业的效益都得到了明显的好转,一到八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4.2%,比去年提高了3.2个百分点,全国工业企业利润增速也增长了8.4%,我们相信电价改革在这个过程中是起到了作用。
但是在关注上述经济数据好转的同时,其实我们更加关注的是什么呢?
是电价形成机制的转变。电网企业来讲,在试点地区基本上打破了电网企业过去依靠购销差价来盈利的模式,实现了双方的直接交易,初步建立了以资产为基础,为今后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电价体系开了好头;对发电企业和用电企业来讲,电力大用户已经可以和发电企业直接交易。
在广东、重庆还有很多售电公司已经可以代理中小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很多地方还启动了新增配电网的建设,应用配电网的售电公司。
尽管我们现在电力市场建设还不是很规范,但是跨省跨区的电力交易价格都已经不再执行政府定价,由供求双方协商,或者通过撮合竞价的方式形成,这也为今后我们逐步向更加规范的,通过市场交易形成电价开了好头。
在推进改革过程中面临很多具体问题:
比如说当前经济进入新常态,需要妥善处理扩大电网的投资和短期内电力增速下降的矛盾,需要完善电网企业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妥善处理好交叉补贴和电力成本分摊问题,要保障偏远地区以合理的价格获得供电服务,需要研究新型配电网的配电价格问题,同时还要研究如何让目前的电力交易比较顺利的过度到电力中长期和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