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真正意义上的海上风电投运
据新华社8日报道,其自主开发建设的江苏如东15万千瓦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全场投入商业运行,标志着我国海上风电发展实现历史性突破。
“这是我国首个全场投运的离岸距离最远、装机容量最大的海上风电项目,也是我国首个符合 双十 标准的、真正意义上的海上风电项目。”中广核新闻发言人黄晓飞表示,如东项目的建成投运,意味着我国掌握了海上风电建设的核心技术,也让我国成为继德国、英国等国家后,少数几个具备海上风电建设核心能力的国家之一。
海上风电是风电技术的前沿领地,也是近年来国际风电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2011年7月,国家能源局和国家海洋局联合发布了《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对海上风电建设的“双十”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即海上风电场原则上应在离岸距离不少于10公里、滩涂宽度超过10公里时海域水深不得少于10米的海域布局。国家风电发展“十二五”规划也明确指出,鼓励在水深超过10米、离岸10公里以外的海域开发建设海上风电项目。
据中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李亦伦介绍,如东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黄海海域,距离海岸约25公里,海底高程在-8米至-14.6米之间,2015年5月8日正式开工建设,共安装38台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5.2万千瓦,预计年上网电量可达4亿千瓦时,与燃煤电厂相比,每年可节约标煤13.1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26.7万吨、灰渣4.9万吨、烟尘1.3万吨。
此外,海上风电技术难度大,要求高,需要克服海上施工、抗海水和盐雾腐蚀、电缆远距离铺设等多个技术难题,有些甚至是世界级的难题。“作为我国首个双十海上风电项目,如东项目还实现了国内外的多项技术创新。”李亦伦说。
黄晓飞表示,作为国家示范项目,如东项目投运后,也将为我国海上风电发展的行业标准制定、上网电价确定等提供重要参考。
广东欲破解“电力孤岛”难题
另据中国网报道,珠海桂山海上风电场示范项目8日举行开工建设动员会。该工程作为广东省首个核准开工的海上风电项目,本期建设规模120兆瓦,总投资26.83亿元,拟安装37台风机机组,计划于2017年12月全部建成投产。
据香港大公网报道,该项目位于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俗称“万山群岛”),地处珠江入海口,东邻香港,西接澳门,拥有大小岛屿106个,所辖海岛陆地面积80多平方公里,海域面积3200平方公里,是珠江三角洲乃至华南腹地出入南海,通向世界的咽喉要道。
据了解,万山群岛电网由于未与大陆电网联网,一直是“电力孤岛”,海岛上的供电长期依赖柴油机组发电,不环保、成本高、可靠性低,极大影响了海岛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更制约了海岛经济的发展。
作为目前广东省首个核准开工的海上风电项目,“珠海桂山海上风电场示范工程”场址到澳门西南约16公里,西北测距珠海市区约17公里,距香港的大屿山机场大概20公里。该项目投建方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透露,本期建设规模120兆瓦,总投资26.83亿元,拟安装7台风机机组,拟于2017年12月全部建成投产。该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发电量近2.66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煤8.66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0.67万吨,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将彻底解决珠海万山区海岛供电难题,为今后广东省海上风电开发及解决中国类似海岛供电难题提供示范。
参与该项目的专家对本报记者分析说,该风电场地处珠江口的延伸海域,属于中国首个台风区域的一个试验场,计划通过采用国产的海上风力发电机等采购,特别是考虑到对抗台风、抗腐蚀等关键海洋技术的示范,逐步实现海上风电国产化示范。
“十三五”风电规划强调海陆并进
近年来,中国内陆风电建设规划不合理,产能过剩外送困难的问题日益突出,很多地方政府甚至“弃风限电”,造成巨大浪费。
有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弃风限电形势严峻,全国弃风电量339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13亿千瓦时,平均弃风率15%,同比增加7个百分点。
新华网指出,弃风弃光最重要的原因是新能源爆发式增长与市场消纳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
在此背景下,中国风电行业把目光投向海上,海陆并进被纳入“十三五”规划。中国国家能源局提出,海上风电十三五目标是计划建设1千万千瓦,建成500万千瓦。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赵生校透露,2015年,我国海上风电装机容量排名在全球第四位,占了全球的8.4%的市场份额。“我们的风能资源也是丰富的,到50米水深范围里面,按照70米来算的话,我们可装机容量就有5亿千瓦,是陆上可开发量一半左右。但是最大的优势就是我们沿海发达地区海上风电开发都是可以就近消纳的,这是我们一个非常大的优势。”
官员提醒不能纸上谈兵
不过,“十二五”期间,中国海上风电的发展速度远远低于预期。
资料显示,从东海大桥海上风电项目核准建设至今,我国海上风电建设已有8年的时间了,到2015年底,全国海上风电并网容量75万千瓦,而“十二五”规划的预期目标是500万。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今年6月就提醒说,“‘十三五’规划如何制订海上风电的目标,要很好总结‘十二五’规划的经验,必须更加务实可行,不能只是纸上谈兵。”
史立山直言不讳的提出,真正能够承担起海上风电的建设责任的企业不多,这与陆上风电建设完全不一样,因此,对于“十三五”期间的规模怎么去确定,还需要很好的对接和安排。“对于海上风电的开工规模,在‘十三五’规划中需要有一个投产的目标,这需要与开发企业协商对接,要根据企业的条件算出来一个规模,而不是简单地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