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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建设应靠政府部门的身体力行

2016-08-16 09:200
     “电力设施建设几乎是每个大中城市的难题”。难在哪里?难就难在缺乏科学规划、跟在城市发展后边跑、宣传不得力。
 
 
变电站
 
      电,是现代社会运转的“动力之源”,对于城市而言,电是须臾不可或缺的。日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联合印发《河南省城镇新建住宅项目电力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确保新建住宅项目和电力设施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和同步投入使用,堪称破解城市电力设施建设弊端的一项可圈可点的改革。
      2013年应居民之邀,笔者作为政协委员对省会某大型变电站选址问题进行了调查,感触很多。这个变电站选址在业已成形的居民密集住宅区中,四周还有各种文化教育设施。为了避免居民阻止,土地批划、规划公示和居民意见采集等程序都有问题。等到居民发觉,电力公司和有关部门才匆匆忙忙地宣传变电站的无害性,居民不同意,整天到市委、环保局上访,闹得沸沸扬扬。
      保障居民用电是城市发展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之一。随着城市化进程进入加速阶段,居民小区和城市规模急剧扩张,不少城市之所以老城区电力设施老化告急,新城区缺乏相应的电力设施,城市“电荒”频频发生,是规划、建设、改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使然。
     上网一搜,大量“变电站事件”映入眼帘。比如武汉大兴新区、重庆约克郡小区、广州花都雅居乐锦城小区、青岛万科蓝山小区等业主抗议周边建设变电站的事件,无一例外都在当地造成很大影响。有媒体说,“电力设施建设几乎是每个大中城市的难题”。难在哪里?难就难在缺乏科学规划、跟在城市发展后边跑、宣传不得力。
     《办法》无疑为电力设施适应城市发展、科学和谐建设提供了法治化依据。在实施过程中,笔者认为应注意三方面的问题。一是规划设计要超前。
     “同步”与“超前”并不矛盾,在让选址设计等与居民区发展同步的同时,要统筹预估区域未来人口、用电量增加和设施维护、运营等问题。二是政府要坚定维护规划的严肃性。电力设施的发展往往遭遇利益格局的阻碍,一些地方电力设施早已规划,但房地产开发商或某些机构不知怎么就能拿到紧邻区域的开发建设权,并且隐瞒业主,酿成了许多争端。比如在已经规划的变电站附近建密集居住区、文化教育设施,因此产生的电磁辐射、声学环境质量等问题,引发居民冲突甚至酿成群体事件,政府部门应该切实杜绝此类情况发生。三是政府应该花大力气取信于民。切实做好“电力设施一定范围内无害性和风险可控性”的宣传,注重与民意互动,
      建设中要尊重程序合法原则。
      与其说千道万,莫如起而示范。比如必要的话,把电力等公共设施建在政府部门附近又有何不可?其说服力是任何语言都不能比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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