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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灰处置问题重重 垃圾发电“最后一公里”难题待解

2018-11-15 10:440
        虽然从技术角度上讲,飞灰处置不存在问题,但真正可行而又经济的处理技术,目前依然缺失。

1万吨垃圾焚烧发电产生的飞灰固废,跨越2000公里,拟由浙江嘉兴运至四川叙永进行处置——近日,一则“浙废入川”的申请引发多方关注。

作为申请方,浙江省嘉兴市环保局、嘉兴市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征询函的形式提出,因自身处理能力饱和,特申请将1万吨飞灰,送至位于四川泸州的叙永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安全处置。“我县不同意。”五日后,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官方发文,明确拒绝。千里“送”灰,到底是企业无奈之举还是污染跨省转移?一时间,关于垃圾焚烧发电的环保争议再起。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上述情况并非个案。因实际产量与处置能力长期不符,飞灰处置已成为制约整个垃圾发电行业的关键环节,解决迫在眉睫。

飞灰处置漏洞频出、隐患重重

飞灰是垃圾焚烧环节后,在烟气净化系统收集得到的残余物质,因含有二噁英、重金属等不宜分解的有毒物质,早在2008年便被列入国家危废名录,其处置也有着一套特殊而严格的流程。

记者查询发现,此次“浙废入川”已不是嘉兴方面发出的首个申请。就在8月23日,5000吨飞灰同样不远千里,申请运至广西南宁进行处置。“因为省内和周边都找不到地方,处理能力饱和了。”嘉兴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将其解释为“无奈之举”。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只要经接受地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即可核准跨省转移。

对此,叙永县拒绝之意明确:“经核实,叙永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无处置能力,我县不同意接受。”截至发稿前,记者了解到,原公示于嘉兴市环保局官网的转运申请已被撤下。

“随着垃圾焚烧发电厂数量越来越多,飞灰产量随之增加,转运情况并不少见。”清华大学固体废物处理与环境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蒋建国告诉记者,在转接双方严格按要求操作的基础上,转运并不违规。

“但真正的合规转运到底有多少?”蒋建国坦言,因飞灰属于危废范畴,转运要求极为严格,成本相应较高,而部分企业实施转运的原因,恰恰是希望借此转移污染、节省处置成本。“转运成本若比自行处置低太多,必定是某个环节出了问题。但现实中,转运中的灰色地带不在少数,这也是转运常常引发争议的原因。”

除此之外,环保公益组织芜湖生态中心项目负责人张静宁指出,在环保要求越来越严的今天,飞灰处置仍存在违法倾倒、简易堆填、渗漏污染等问题,“我们先后多次在暗访中发现,类似飞灰处置问题在多地发生。”

处置能力不足、成本倒挂

飞灰处置到底难在哪儿?记者了解到,产量与处置能力的严重不对称,首先埋下了治理隐患。

统计显示,每焚烧1000吨垃圾,飞灰产量在30-50吨。截至2016年底,全国在运的250座垃圾焚烧发电厂,总处理能力已达23.7万吨/日,相当于日产飞灰万吨量级。而据《“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直至2020年,我国垃圾焚烧总量将达59.14万吨/日,届时年产飞灰约1000万吨。

 

“飞灰处置作为垃圾焚烧发电的重点环节,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操作。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经固化稳定化后进入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是目前最稳妥的处置方式。可因产量巨大,危险废物填埋场的库容严重不足,只有极少量飞灰能得到安全处置。”中华环保联合会废弃物发电专委会秘书长郭云高指出。

“2016年,国家也提出豁免条件,经特殊的预处理并经检测合格后,飞灰可进入一般生活垃圾填埋场。但这又带来填埋场用地紧张、扩容难等新问题,况且填埋本身就存在环境风险。真正肯花钱达到规范标准的填埋行为,目前不足10%。”北京中科国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忠锋说。

处置资源的稀缺,随之带来处置成本上升。蒋建国称,如严格按要求进入危废填埋场,每吨处置成本在3000—4000元;如实施转运,加上预处理、运输、人工等费用,成本可能更高。“虽然从技术角度上讲,飞灰处置不存在问题,但真正可行而又经济的处理技术,目前依然缺失。”

“近两年,垃圾发电行业低价中标现象盛行,最夸张时环保中标价格一路降到18元/吨。竞标者根本不考虑高额的飞灰处置,价格与成本严重倒挂,这么低的价格能干什么?”一位业内人士反问。

未来可优先考虑资源化处置

一边是与日俱增的飞灰产量,一边是令人忧心的污染状况。正如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所言,控制垃圾焚烧“最后一公里”污染的重点应转向飞灰处理,否则将为我国固废管理埋下一颗“定时炸弹”。

处置如何优化?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资源化利用是下一步优先考虑的方向所在。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有部分企业率先尝试,探索一条被称为“水泥窑协同处置”的应用路线。

    “飞灰经预处理,满足条件后投入水泥生产线,利用窑炉高温对重金属和二噁英进行固化分解,以实现各种污染物的无害化处置。比如二噁英在高温下完全分解,不再具备二次合成条件;重金属经高温熔融后,完全固化于水泥熟料晶格中等。”李忠锋介绍,除满足资源化要求外,该路线也可保证一定的处理量。如按飞灰投加量5%计算,我国多数水泥窑的飞灰处置能力都在120吨/天以上。目前约有20万吨在建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项目。

“不过也要看到,水泥窑协同处置同样需经过严格的预处理环节,就现有技术而言,该部分成本对企业并不轻松。”蒋建国提醒。

刘建国则表示,因飞灰危害性大、特性复杂,处置路线必须系统设计、慎重选择,在控制风险、确保无害化的前提下再考虑资源综合利用。一些技术看似可实现资源化利用,实则“按下葫芦起了瓢”,在处置过程中又产生新的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判断飞灰是否得到妥善处置,最主要是评估其环境风险是否得到有效控制。控制这一风险,既要警惕敷衍了事的处置路径,更要防止‘短期功利’的资源化利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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