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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人才40条”正式发布,权威解读来了!

2018-05-30 10:190
       决胜“抢才大战”,这座城市拿出了历来最有分量、奖励资助额度最高的人才政策——

“温州人才40条”正式发布,权威解读来了!

人才是第一资源,“抢”人才就是抢未来。

今年以来,各地“抢才大战”风起云涌,温州也拿出最大的诚意来求贤纳才——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从人才团队建设、创业项目扶持、服务机制、引才用才机制改革、平台建设、服务保障机制六个方面,打造温州人才政策的“一本通”。

《意见》不仅整合温州历来所有人才政策,也是博采全国各地市人才好政策的精优选、大集成。兼顾了从海外人才到国内人才、从院士到普通高校毕业生等各个层次人才,惠及我市所有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尤其对人才的个人奖励、配套资助等支持力度,都比以往有大幅度提升。

哪些政策最有“温州优势”?哪些干货特别值得人才们关注?“创新型人才最高综合奖励2000万元”“企业引进国千等B类人才可获得1000万元综合奖励,包括人才最高500万元奖补和企业最高500万奖励”“顶尖创新团队给予3000万元团队建设资助”“允许应届大专毕业生先落户后择业” ……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对《意见》作了详细解读。

瞄准“高精尖缺”

打造海内外引才升级版

改革开放40周年“再出发”,新起点上的温州,最需要哪些人才给力高质量发展?从近日公布的《浙江省高层次人才项目推荐选拔重点产业领域引导目录》可见,新能源汽车、新材料、信息技术、激光、生物与新医药技术等一大批温州的重点产业(领域)亟须“高精尖缺”人才。

瞄准急需紧缺人才,温州推出“两大计划”,突出政策“含金量”,对海内外英才大放“英雄帖”。

对引进海外人才再“加码”——《意见》整合了原“580海外精英引进计划”“海外工程师”“海外智力项目”等引才计划,形成“海外精英引进计划”,设置了创新长期项目、创业项目、短期项目、海外工程师和海外专家智力项目五个类别,分别给予入选者30万元、30万元、15万元个人奖励,10万元、5万元用人单位奖励。

针对国内人才引进培养,《意见》整合了“杰出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551人才工程”“名师名家”“瓯江技能大奖”等培养工程,形成“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分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三类11个项目,包括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教学名师、温州名医、高技能领军人才、人文社科领军人才、传统工艺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人文社科青年拔尖人才和新时代青年企业家等,给予入选者15万元-50万元特殊支持。

《意见》还对创新团队建设相关政策进行了优化整合。原来的领军型创新团队、企业创新团队、科技创新团队和文化创新团队等项目,形成梯度明显的高水平创新团队支持政策,按“顶尖(Ⅰ类)”“杰出(Ⅱ类)”“领军(Ⅲ类)”“优秀(Ⅳ类)”四类给予科技型团队3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资助,其他类别如文化类团队资助额度减半。在对各类计划和各类工程整合的同时,整合奖励资金,统一申报程序,形成“一个公告、分部门受理、统一联评、统一奖励资助”的机制,提升人才计划品牌形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发挥民企优势

筑稳塔基让塔尖伸更高

对一座城市而言,经济活力在于能够给不同层次的人提供机会。作为民营经济大市,温州此次出台《意见》特别突出了民营企业的引才作用,从领军人才、中坚人才、基础人才等三个层次构建民企立体化引才用才政策体系。

可见今后一段时间,温州引才的重点不仅仅局限在“塔尖”的人才,也关注到了“塔基”的人才。

做高做精“塔尖”,《意见》提出对领军人才实行两轮驱动。一方面是人才个人奖励,比如国千,可以享受到国家、省、市、县(市、区)合计400万元个人奖励和100万元购房补贴;另一方面提高企业引才积极性,将原对企业的引才奖励和需要评审兑现的高层次人才创新项目奖励资助整合为条件符合即兑现的企业引才科研配套奖励,企业每全职引进一名“国千”等 B类人才、“省千”等C类人才,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科研配套奖励。综上,温州企业全职引进一名“国千”等 B类人才、“省千”等C类人才,可分别获得最高1000万元、最高600万元综合奖励。

“塔基”稳了,“塔尖”才能不断往上延伸。《意见》对基础人才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落户政策,允许大专毕业生先落户后择业,初级及以上职称人才就业即可落户。扩大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惠及面,在对ABCD类人才500万元、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购房补贴政策基础上,新增对企业博士、副高和硕士、“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购房补贴,分别为40万元、20万元、10万元。将企业引进的硕士、本科生每月租房补贴额度由900元、450元提高到1200元、600元,将补贴时间从3年延长至5年,取消毕业未满5年限制等,做大做厚“塔基”。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意见》还针对中坚人才这个“塔身”,率全国之先提出“新动能工程师引进计划”,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鼓励企业从市外引进工程师、程序员、工业设计师等一线技术人才1000名以上,按照正高级工程师每人20万元、副高级工程师每人10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引才奖励。对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进行了扩充,首次新增了如工业设计、职业经理人等企业中坚人才类别。

此外,《意见》针对企业引才难问题,创新提出 “以才引才服务联盟”等创新做法,对为我市推荐引进人才的机构(个人),经认定给予1万-60万元的奖励,为企业引才搭建平台,构建更加立体的全球引才网络。

加大创业支持

三方面打造“全链条”资助

人才引得进还要用得好。奔跑在创业创新之路上的温州,最需要各类人才在创业舞台上大展身手。而人才,也最期盼得到政府对人才创业的支持。《意见》从财政资助、融资支持、平台建设等三个方面为人才创业提供“全链条”资助。

据介绍,《意见》针对人才创业在启动、发展、壮大等不同阶段的不同需求给予支持。在创业启动期,只需县(市、区)或园区认定就直接给予40万元-200万元“创业券”支持;在创业发展期,对“温州市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给予100万元-1000万元的发展资助;在项目成熟期,根据企业贡献情况继续给予最高1000万元贡献奖励。

在融资支持方面,《意见》提出做强“人才投”,成立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金,专项投资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深化“人才保”,由市信保基金提供担保并下浮10%-60%担保费用,对商业担保机构提供信用担保服务,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代偿损失;完善“人才贷”,设立人才服务银行,对E类以上人才提供贵宾服务,对人才创业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的贴息补助。

做大做强人才创业平台——《意见》提出打造和加快推进“浙南科创大走廊”“‘千人计划’产业园”“海外创新中心”“复合型研究院”“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五大人才创业科创平台建设,以打造最优人才创业生态为目标,不断提升引才用才承载能力,吸纳更多更好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对入驻这些平台的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我们将给予200-2000平方米场地租金减免或租金补贴政策支持。

聚焦人才关切

创优机制解难题

“以情聚才”

“引智育才”更要“用人留人”,让人才实实在在为城市发展做贡献。而从人才的角度,愿不愿意留下来,除了有没有“用武之地”,还看有多少“动情之处”。一些人才关心事业编制,一些想要解决子女就学,一些关注住房,还有就医、家属就业等种种配套服务,也都是衡量城市引才的诚意所在。

此次出台的《意见》,发挥温州改革先行优势,把“创优机制”“以情聚才”摆在重要位置,构建品质最卓越的人才服务生态。

聚焦人才流动难问题,《意见》提出符合条件的人才可同时由温州市创新驱动发展研究院聘用,引进前没有编制的给予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已有编制的按照原编制类型落实。

针对人才引进限制多问题,《意见》提出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新引进A类、B类、C类创新型科技人才,可不受编制数和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对于人才反映的成果受益比例低问题,《意见》明确高校院所科研成果在温转化的,创造该成果的人才收益比例不得低于70%。

在生活配套服务方面,,《意见》首次提出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推进E类以上人才、“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租购同权”先行先试。积极推进企业人才集合年金制度,人才办理社保可无缝连接。落实“店小二式”服务和“一卡通”服务,人才在温可享受机场、动车站、景区免费贵宾服务、享受公立医院、休养基地贵宾通道待遇等。

关于政策兑现问题,《意见》明确推进人才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将人才工作纳入考绩体系重要指标,经常性开展政策兑现督查,确保人才政策说到做到,说一不二。各县(市、区)、产业集聚区可直接参照执行或制定不低于本政策力度人才政策。

小贴士

“温州人才40条”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也就是这个时间之后自主申报入选的或全职来温的,都可以按照新政来执行。同时,为做好政策衔接,新政明确规定已依据原人才政策启动奖励资助程序,但未兑现完毕的,按原政策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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