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江油为民安防服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四川为民安防集团有限公司)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江油为民安防服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四川为民安防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供应商全称:江油为民安防服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四川为民安防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描述:该供应商提供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遂宁供电公司调度机房、档案室气体灭火报警系统消防隐患整治工程调控中心6只柜式七氟丙烷维修检测和充装药剂产品 。投运日期:2019年12月3日。2021年7月8日,因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组织抽查,发现调控中心的一只七氟丙烷气瓶中的灭火剂纯度仅为0.338%,不合格,导致该工程存在安全隐患。
处理措施:自2021年11月5日起至2022年5月4日止,暂停供应商该服务类别中标资格6个月,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在期满验收合格 、招标环节应用和完结合同处理后解除处理 。
处理范围:综合、运维、零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