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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阳光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因多次不合格,按照最严重的不良行为进行处理,延长相应处理期。

2021-11-04 08:400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

保定阳光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在2021年03月,该供应商因交流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抽检不合格,已于2021年5月1日-2021年10月31日在安徽公司招标中暂停中标资格,在被暂停中标资格期间,再次发生暂停中标资格情况:交流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在安徽公司2021年05月抽检中发现一分钟耐受负荷试验不合格,属较严重质量问题,不合格积分为2分。目前原处理期满,依据2020《细则》,按照最严重的不良行为进行处理,延长相应处理期。

处理措施:2021年11月1日-2022年4月30日在安徽公司招标中暂停中标资格。

处理范围:绝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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