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葫芦岛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在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葫芦岛电力设备有限公司(1)为锦州供电公司义县农网改造升级10千伏及以下工程生产的 10kV变压器,200kVA,普通,硅钢片,油浸,经检测雷电冲 击不合格;(2)为国网朝阳供电公司朝阳县10千伏及以下农网改造升级工程(2018年新增)生产的10kV变压器,50kVA,普通,硅钢片,油浸,经检测感应耐压、雷电冲击不合格;(3)为国网辽阳公司10kV新广线等10条线路变压器增容改造工程生产的10kV变压器,400kVA,普通,硅钢片,油浸,经检测绝缘油试验、承受短路能力试验不合格。处理期满,供应商未完成整改,继续暂停中标资格。
处理措施: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葫芦岛电力设备有限公司2019 年1月25日-2019年7月25日期间在辽宁公司集中招标配电变压器标包中暂停中标资格6个月。在处理期间招标人没有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的处理时间将顺延至下一批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结束。
处理范围:配网设备协议库存10(20)kV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