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
山西龙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在山西龙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在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培训中心1号楼营销抄核收装置实训室改造项目招标中提供虚假的财产解冻证明材料,用以掩盖该公司 3476673元财产在项目评标阶段处于被冻结状态的事实 。
处理措施:2020年3月19日-2023年3月18日在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列入黑名单3年。
处理范围:所有品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