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
江苏惠俊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江苏清川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海管业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市亚通塑业有限公司、兰州华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原名:济宁市华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济宁市隆昌水泥制品有 限公司、济宁市山力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嘉祥县光明制杆有限公司、山东法力杆塔有限公司、山东龙瑞电力线路器材有限公司该十家供应商参加国网江苏公司2019年第二次配网物资协议库存招标采购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事宜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存在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已被江苏公司列入黑名单3年(2019年11月公示)。
处理措施:2020年12月1日-2023年11月30日在公司系统招标采购中列入黑名单3年。
处理范围:所有品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