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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巨冉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经现场核实,不具备生产和检测设备,与投标文件提供的数据不符。 处理期满未完成整改。

2021-09-17 09:080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

南京巨冉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参加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批设备材料招标采购批次铅封项目(XMZB-WZ1403-185,包1-铅封)投标,经现场核实,不具备生产和检测设备,与投标文件提供的数据不符。 处理期满未完成整改。

处理措施:(供应商处理-2014-014)自2014年8月28日起参加的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实施的招标及非招标采购的所有物资标包中取消中标资格1年。处理期满一年仍未完成整改或不配合整改,列入黑名单。

处理范围:所有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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