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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处理期满一年仍未完成整改或不配合整改,列入黑名单。

2021-09-17 08:310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

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尤溪供电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向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的钢绞线共计1582kg,无法及时到货的问题,严重影响新建管前镇南华村南华村部配变工程等项目施工进度、工程结算及尤溪电网供电可靠性。处理期满一年仍未完成整改或不配合整改。

处理措施:(供应商处理-2015-005)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 商不良行为实施细则》,对该公司自2015年3月30日起参加的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实施招标采购的其后一个批次的配网设备协议库存10(20)kV导地线项目中,扣减其商务评审分值的30%。处理期满一年仍未完成整改或不配合整改,列入黑名单。

处理范围:所有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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