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
河北平洋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在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批物资协议库存采购 (301607)中标,供应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伊犁供电公司的铁构件,供应商擅自终止合同。(未整改完成)
处理措施:2016年11月29日-2018年11月28日在新疆省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中取消中标资格。
处理范围:所有物资品类。